保護性工作者人權的政策Q&A

 

全球運動投票採納保護性工作者人權的政策Q&A

 

1.為何國際特赦組織需要一項採納保護性工作者人權的政策?

 

性工作者是世界上最被邊緣化的團體之一。在許多國家,性工作者被虐待威脅,包括遭性侵、毆打、人口販運、勒索、遭強迫驅逐、歧視並被排拒在健康服務之外。且經常沒有任何或僅有微不足道的法律保障。事實上,在許多案例中,這些犯行及傷害是由警察、嫖客及施暴的第三方所為。

 

例如一項2010年在巴布亞紐幾內亞首都莫爾茲比港針對性工作者的研究發現,為期6個月內,50%的性工作者曾遭嫖客或警察性侵。

 

2.合法化(legalization)和除罪化(decriminalization)的差別在哪?為何國際特赦組織未呼籲將性工作合法化?

 

性工作除罪化(decriminalization,不以刑法處罰性工作),意味著性工作者從事性工作時,無違反法律之虞。他們不必再被迫生活於法律之外,他們的人權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若將性工作合法化,代表國家將通過非常明確的法律及政策正式規範性工作。這可能導致一個雙層系統,在這雙層系統下,許多性工作者仍在規範外運作,且仍屬違反刑法,這些性工作者通常是最被邊緣化、在街上拉客的性工作者。

 

除罪化使性工作者有更多的主導權能夠獨立營業、以非正式的合作方式自行組織並控制他們的工作環境,而這些常常是合法化所做不到的。

 

在我們所諮詢的性工作者中,大多數人支持除罪化,但常常對合法化所帶來的影響感到擔心。這不僅是因為他們對執法機構不信任,也是因為出於恐懼,害怕一旦採用不當的合法化機制,性工作者將失去權力,甚至因此遭刑事入罪和虐待。

 

當性工作者不再被視為「罪犯」或「共犯」、不再被以「罪犯」或「共犯」對待時,他們較不會受到警察帶有攻擊性的策略所威脅,也能和警察保持較友好的關係,並要求警察保護他們。除罪化將權利交還性工作者,讓他們得以自由工作。

 

我們並不反對合法化一事本身,但我們希望確保任何通過的法律均能促進性工作者之人權,並符合國際人道法。

 

3. 難道性工作除罪化不會助長人口販運嗎?
 

我們必須明確表明這非常重要的一點,國際特赦組織強烈譴責任何形式的人口販運,包括以性剝削為目的的販運。人口販運是非常可惡的人權侵害,國際法應將其視為犯罪。這點在我們所有的政策討論中都非常明確。

 

性工作除罪化不代表取消對人口販運的刑事處罰,也就是不代表我們希望將人口販運除罪化。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將性工作本身除罪化將導致更多人口販運。

 

我們相信性工作的除罪化將有助於處理人口販運。當性工作除罪化後,性工作者更能團結合作,主張他們的權利,促成更好的工作環境及標準,對商業性質之性交易及其中可能發生之人口販運加強監督。

 

當性工作者不再遭到刑事入罪威脅,他們也能和執法機構合作,辨識人口販運者和人口販運受害者。

 

包括反婦女販運全球聯盟(the Global Alliance Against Trafficking in Women)、國際反奴隸組織(Anti -Slavery International)、和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sation)等組織均同意,性工作除罪化將帶來正面的效果,可促進對性工作者權益的認同,幫助終結包括人口販運等對性工作者之人權侵害。

 

4. 性工作除罪化將如何保障婦女的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所提出的政策,旨在透過更多保護及培力,對性工作者的人權提供更多保護,而這些性工作者通常是社會上最被邊緣化的女性。

 

性別不平等及歧視對婦女進入性工作這一行帶來極大的影響。我們對這個議題的態度並不天真也非漠然。但我們並不認為只因為她們沒有選擇就將其入罪化,或是以刑法或警察取締讓她們的生活更不安全,會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對性工作者處以刑事懲罰,將使他們更難出於自身選擇被僱用。我們提出的政策中,列出了一系列政府必須採行的措施,除了除罪化之外,應給予婦女及其他邊緣化團體培力,以確保沒有人是為了生存而從事性工作。

 

政府必須提供足夠且及時的支援,例如:國家福利、教育、訓練以及其他雇用機會,然而這並不表示性工作者應該被強迫加入這些方案。

 

5. 國際特赦組織有什麼證據,足以支持針對性工作所提議之政策?

 

我們花了兩年的時間,發展我們所提倡之保護性工作者人權的政策。此政策是基於紮實的研究,以及諮詢許多組織及人們所得到的結果。

 

我們參考了許多組織所做的廣泛研究,例如國際衛生組織(WHO)、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 AIDS)、聯合國健康權特別報告員(the 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Right to Health)及其他聯合國相關機構。我們也參考了其他組織的立場,例如:聯合國婦女署、國際反奴隸組織、及反婦女販運全球聯盟。我們在阿根廷、香港、挪威及巴布亞紐幾內亞進行詳盡的研究,採訪超過200名性工作者及前性工作者、警察、政府及其他有關單位。

 

我們在世界各地的辦公室,也對該政策有所貢獻,他們公開廣泛諮詢了性工作群體、賣淫倖存者群體、主張廢除性工作的群體、女性主義和婦女權益代表、LGBTI運動者、反人口販運團體、HIV/AIDS愛滋相關組織及許多其他團體。

 

6. 販賣「性」的工作者需要保護,但是為什麼要保護皮條客呢?

 

我們的政策並沒有要保護皮條客。在我們提倡的政策中,剝削或虐待性工作者之第三方仍會受到刑法的制裁。

 

但是有些過於廣泛的法律,例如那些反對「妓院營運」或反對「提倡」性工作之法律,經常被當成將性工作者入罪的工具,以刑法處罰他們為了保護自身安全而採取的行動。例如在很多國家,兩名性工作者為著安全考量一起工作,就會被認定是「妓院」。我們的政策旨在呼籲法律應重新將焦點放在打擊剝削、虐待及人口販運,而非以一網打盡的刑事處罰方式,將性工作者入罪化,危及他們的生存。

 

7. 為何國際特赦組織不支持北歐模式(Nordic Model)?

 

在北歐模式下,雖然性工作者不會直接遭刑事入罪,在營運層面,例如購買性服務以及租用場所在其中販賣性服務,仍會被視為刑事犯罪。這種模式犧牲了性工作者的安全,讓他們更容易遭到傷害,也會遭到以施行刑法來達到根絕性工作目的之警方的追捕。

 

在現實狀況中,以法律處罰購買性服務一事,意味著性工作者必須冒更多險以保護購買性服務者,使其免於警察查緝。和我們談過的性工作者經常告訴我們,客戶要求他們到客戶家中提供性服務,以避免被警察發現,以致無法在性工作者覺得較安全的地方提供性服務。

 

在北歐模式下,性工作者仍遭到高度汙名化,這樣的汙名加深了對性工作者的歧視及邊緣化。

 

8 為何國際特赦組織會相信購買性服務是人權?

 

我們的政策並不是關於購買性服務者的權利,我們完全聚焦在保護性工作者,也就是那些面對許許多多與刑事入罪相關之人權侵害的性工作者。

 

透過採納這項政策,國際特赦組織傳達出這樣的訊息:我們相信,這個特別容易受到人權侵害的群體的權利,應該被加以保護。

 

9. 作為一個人權組織,這項表決意味著你們推廣性工作?

 

不,我們不認為任何人應該違背其自由意志而從事性工作,且絕不應該被強迫或威脅從事性工作。證據顯示,性工作者之所以成為性工作者,通常是因為這是他們唯一的生存方式,他們別無選擇。以刑法處罰性工作者只助長性工作者不斷被邊緣化,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希望能確保我們有一項政策能夠倡議他們的人權。

 

10. 國際特赦組織已經採納了決議,下一步是什麼?

 

這次投票表決授權我們的國際理事會進一步發展並同意支持保護性工作者人權之政策。他們將在下一次十月的會議中討論此事。他們將根據最新諮詢和研究的結果,做出能呼應國際特赦組織保護性工作者人權承諾之最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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